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再探讨

作者:蒋艳婷 邹春阳时间:2016-01-28 13:40:34  来源:www.ksfbw.com  阅读次数:969次 ]

【文章摘要】
农村金融一直倍受关注,各界人士也纷纷为盘活农村金融市场献计献策。通过学习各地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总结产品创新的思想,文章提出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再探讨。
【关键词】
农村金融;创新;信用贷款
   
农村的发展热火朝天,农村金融机构创新更是丰富多彩。各地各银行根据当地情况,认真学习国家政策,创新适合当地的金融产品。打造“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示范市”的河南邓州市推出“保险加农户”、农民合作社联保贷款、农民工回归创业贷款等等针对不同农户的不同贷款。农业银行也推出九大项,六十余种针对农村的贷款。各个银行也学习“小额贷款之父”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的小额妇女贷款,推出“巾帼富”妇女创业贷款。创新热潮依旧不减,北部学习南部,东部帮助西部,国内各个银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就连外资银行也瞄准中国农村市场,法国美信集团于2007 年12 月15 日在中国南充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针对现在各式各样的创新金融产品,结合吉林省地区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创新进展,希望这些再思考能给予当地金融机构以一点点启发。
1 面向农户的信用贷款要展开
其实农民是非常讲究信用的,农村社会的信用是一种道德信用。这种信用是随着中国几千年传统形成的,农民非常珍惜自己的信用,一旦某个农民不讲信用, 他将承受非常大的“面子”成本,这个成本很少有农民能承担得起。有人会反驳说: “那为何作为主要给农户贷款的农信社到目前为止还有超过30% 甚至有人预测高达50% 的坏账?”其实这不能完全怪罪农民,国家也有责任。首先,国家被树以国民后盾的形象,农民过度依赖国家。这种依赖与保护关系让农民没有必须归还的意识。其次,以前的贷款发放制度存在问题, 以前发放的贷款被农民理解为国家“救济”,国家还是公有的,农民错误地认为这钱不用归还。再次,根据有关学者研究,农民之间有很强的“效仿”性,以至于一家不还贷款,家家不还贷款。这才导致如此高的农户贷款坏账率。贷款不归还主要由于农户遇到突发性事件,如自然灾害,户主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而单纯赖账的农户几乎不存在。
从近些年一些学者调研我们也可以证明农民是守信的。内蒙古赤峰市昭乌达市妇女可持续发展协会自1998 年成立以来规模不断扩大,2008 年协会已累计放款突破1 亿元,还款率始终在99.9% 以上。北京大学教授王曙光在宁夏调研农村小额贷款,截止2008 年8 月宁夏23 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小企业和农民发放贷款30.5 亿元,贷款回收率100%。新疆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自2008 年1 月18 日开业, 经营状况良好,目前也无不良贷款。也许这些例子有些极端,上文提到的“美信”贷款的客户多为无抵押、无担保、无信用记录的“三无”群体,美信集团在我们正规金融机构放弃的客户那实现了盈利,这也能侧面反映农户是很讲诚信的。陈雨露《中国农村金融纲论》表明,中国农户具有很强的个人信用,农村金融中的违约风险主要源自农业生产本身的弱质性,没有确切证据表明农村金融风险主要源自农户的道德风险。包头商业银行提出的一个理念值得我们深思:“没有不还款的客户,只有做不好的银行”。
农户作为有资产无资本的群体,同样面临资金周转问题,同样面临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推出类似“微贷”的农户信用贷款不仅具有必要性,也具有现实可行性。对于一些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市有固定收入的客户来说,未来收入、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等“硬信息”也许是银行放贷的考量指标。对于有其特殊性的农民,我们不能完全拿抵押物来衡量其还款能力。这需要了解农户的信贷员用自己的技巧, 尽量挖掘一些“软信息”来决定能否放贷。综上所述,农户也有良好的信用,农户也需要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我们不能因为以前大家共同错误就完全否定农民、拒绝给他们一定额度信用贷款。我们更应该根据农户的生产能力给予他们一定额度信用贷款,助农户致富的同时实现银行的盈利。
2 银保合作解民忧
2006 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4109.1 万公顷,倒塌房屋193.3 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528.1 亿元。2008 年年初的一场特大雨雪冰冻灾害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1516.5 亿元。5 月12 日汶川特大强地震, 2010 年的舟曲泥石流灾害、5 月份江西大暴雨、玉树地震等等,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自然灾害频发,针对灾害的保险机制落后,而自然灾害受损严重的是农户,他们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这也是银行不愿向农户贷款的原因。
中国农村现在农保合作问题不单单在于保险品种少,还主要由于农民不愿意参加保险,政府对于保险补贴激励机制不健全。据我了解,现在大部分针对与养殖户的保险中,肉牛可保、生产猪可保、育肥猪不能保、鸡不能保,这让很多农户难以获得银行。曾经跟随导师调研,我们发现调研地有很多资金需求旺盛的养牛户,他们的收益比较可观,是银行放贷的优质客户。但银行给他们设计的贷款品种要求养牛户给每头牛保险,保险费用为150 元/ 头。这让很多农户不接受,他们强调自己养牛风险小、且自己养牛技术好能通过及早发现疾病风险后将风险转嫁,这让养牛户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保险,保险无疑只会降低他们的收益。这也 门的农户保险补贴政策,更要将政策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和银行金融机构一起帮助农户靠勤劳致富。
3 真正办好合作社,不让规章仅挂墙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法律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这种种的优惠使得很多农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真正目的局限于国家的优惠,违背国家扶持政策的初衷。通过走访调研作者也了解了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个村民家里安置上桌椅, 将规章往“办公室”内悬挂,徒有其名、未行其实。国家要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要给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支持的同时,给与指导,让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陈雨露,《中国农村金融纲论》[M], 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6
[2] 百度百科. 农民专业合作社
[3] 冯文丽, 奚丹慧, 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模式选择及构建对策[J], 上海保险,2011(5)
[4]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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