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时间:2011-02-12 09:45:17 来源:www.ksfbw.com 阅读次数:1453次 ]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企业已成为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内部监督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监督与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自 1985 年底开始 ,许多企业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 ,对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 ,目前在内部审计的实施中还存在许多问题 ,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 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核心论文发表网
(一)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我国虽然近年来陆续颁布了 《内部审计准则》 、 《审计法》 等与内部审计相关的法规政策 ,对内部审计问题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但是从总体上讲 ,仍然缺乏对内部审计工作应有法律支持 ,而且大多是政策性或原则性的规定 ,可操作性不强 ,造成内部审计工作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这至少表现在:第一 ,现代内部审计的特征是为组织服务 ,向经营领域发展 ,在我国有关法规中体现不充分;第二 ,没有相应的制度实施细则 ,这使得内部审计人员无章可循 ,不知如何开展工作;第三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需要审计立法进一步加强 ,如电子证据的易篡改性 ,造成审计证据确定的困难 ,电子合同的瞬间完成使得合同签订和生效时间的确定存在争议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二)我国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相对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特征 ,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能使审计机构更好地开展内部审计业务。企业内部审计的组织形式一般有董事会领导模式;监事会领导模式;总经理领导模式;由董事会、 监事会和总经理双重领导模式;财务总监领导模式。采用第一、 二种方式的内部审计机构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第二种方式的独立性相对差一些 ,第三、 四种方式的独立性次之 ,第五种方式的独立性最差。我国的企业较多采用的是第三种方式 ,直属总经理的领导。由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相对较差 ,对总经理的经济责任、 经营行为缺乏有力的监督 ,从而影响到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现在我国的内部审计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这主要是由管理体制和职能定位不当所致。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的下设机构 ,需要服从企业的上层管理 ,需要从企业得到运营的经费;另一方面经营者认为内审机构的任务就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 ,特别是财务活动进行监督。通常 ,企业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有时是以是否 “听话” 为衡量标准。这样 ,在经济利益的约束下 ,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很难得到保证 ,审计过程的独立性、 公正性、客观性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发挥得不是很好。(三)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内部审计应包括财务计划或者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经济效益、 国家及单位资产的管理情况 ,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 ,承包、 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 ,所在单位领导人交办的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然而 ,我国企业中的内部审计范围主要是本单位的财务领域和生产经营领域 ,虽然也涉及到“小金库” 、 基本建设概念和预算审计以及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但大多流于形式。内部审计主要以内部财务审计工作为主。(四)国家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指导不够我国 《审计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 “各部门、 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 ,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这一条列在“审计机关职责” 一章中 ,可见 ,对内部审计进行业务和监督 ,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 ,不是愿不愿意做 ,该不该做问题 ,而是如何去做细 ,做实 ,做好的问题 ,不能因强调内部审计是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审计行为而削弱甚至放弃指导监督职责。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内部审计在所在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下 ,走向自我完善、 自我发展的道路 ,在这种形势下 ,有不少同志对审计机关是否还要对内审进行指导和监督发生了疑问 ,发展内部审计决不仅仅是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事情 ,国家审计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五)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仍然不高随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由财务审计向经营审计、 管理审计的发展 ,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而我国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只员大都是财会人员出身 ,不少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 ,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与经验 ,因此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无法发挥。二、 解决我国内部审计问题的对策高级工程师论文发表
(一)加快内部审计立法解决内部审计的地位、 独立性问题的根本是加强内部审计的立法 ,如果能由全国人大通过 ,成为一种部门法 ,这就具有了最高效力;次之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 ,国务院颁布成为行政法规。内部审计的立法 ,笔者认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机构设立的有关规定。如什么情况下 ,什么样的企业应当设立、 必须设立内审机构 ,可以根据情况分类进行设计 ,如国有企业必须设立 ,集体、 合资、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等。2、 人员配备的规定。应该明确根据单位人员数量 ,收入、 利税情况明确配备内审人员的比例 ,还应规定内审人员的下限即最低应配备 3 人 ,以使内审部门可以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3、 内审部门职责的设定。应该明确内审部门是企业的综合监督部门 ,它对企业所有的财务收支、 资产转移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应该明确每年对企业本身的最低综合审计次数 ,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审计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4、 内审部门权限的设定。应该明确内审部门不仅有审计的权力 ,而且应有处分的权力。仅仅设置审计权而不设置处分权 ,对审计出的问题无法处理 ,必然会导致权力的削弱 ,影响审计的威慑力。5、 审计程序的设定。内审程序可以参照国家审计的审计程序 ,但本人认为应增加 “审计移交程序” 方面的规定 ,这方面已在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程序中涉及。审计移交程序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触犯 《刑法》 后向检察机关、 法院的移交程序;触犯党纪向党组织、 纪检监察方面的移交程序;严重触犯单位规章制度及有关方面的规定 ,需要开除公职 ,解聘等重要行政处分时的上报移交程序等。6、 内审法律责任的设定。对内审法律责任的设定 ,应当明确而具体 ,便于内审人员操作 ,对于审计出的重大问题 ,应当明确责任 ,内审计人员不易处理的 ,可以设定上报制度 ,由上级部门进行处理。(二)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职责 ,提高审计人员水平随着审计领域的不断扩大 ,内部审计人员也应该按照分工协作的方式设岗定责。每个人员设立一个岗位 ,对本人业务范围、 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如企业经济责任制核算审查岗位 ,负责单位范围内经济责任制核算及承包经营单位核算结果的月审查业务 ,内部费用控制的审查费用转化 ,成本核算审计岗位 ,负责监督企业外部费用支出 ,内部费用控制的审查及各项成本费用列支的合理合法性审查,企业上交款下属独立核算单位上交款项审计岗位 ,检查各单位上交、提取的项目的计算是否正确等。通过内审人员的定岗定责 ,可以有效地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扩大内审工作范围、 增强内审人员责任心。内部审计人员职业化是提高内审人员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 ,也是约束内部审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 全面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从事内审工作的人员实行严格的 “准入制度” ,只有具备规定学历 ,并有一定专业年限 ,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注册内部审计师证者 ,才准予进入内审机构工作。只有这样 ,才能逐步改善目前内审人员的结构 ,提高整体素质 ,推动内审工作质量的提高。内
本站论文资源均为来自网络转载,免费提供给广大作者参考,不进行任何赢利,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快速论文发表网(www.ksfbw.com)本中心和国内数百家期刊杂志社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帮客户代发论文投稿.
投稿邮箱:ksfbw@126.com
客服Q Q:
82702382
联系电话:15295038833
本站论文资源均为来自网络转载,免费提供给广大作者参考,不进行任何赢利,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下一篇:论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审计评价标准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