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传媒诱惑的审美焦虑
论文关键词:传媒诱惑 社会道德责任 消费文化 核心审美价值 审美焦虑
论文摘要:现代传媒诱惑改变“美在我心中”的传统文化审美活动为“美被我消费”,并以创新生活意义和增进幸福为名催发个人享受,为吸引受众拆却传统文化审美意蕴,美被碎片化。现代传媒诱惑促成的消费文化行为耗散了传统文化的核心审美价值,既要保障传媒产业的利益诉求,又要摆脱文化危机是当前传媒诱惑的审美焦虑。
传媒诱惑是指媒体在传播交流中主动采用引诱的策略吸引大众,以美丽迷人的影像、怪诞离奇的言说冲击大众好奇心,来吸引传统文化审美者变成现代传媒文化受众。为了能够制造更多媒体产业的顾客—受众,提升自身的产业效益,在传媒使用迷人的影像鼓动现代人急躁地追逐梦想的时候,激发了人类沉溺于个人享受的私欲,文化的雅和俗在此合流,传媒在贩卖产品的同时也贩卖了文化所有的终极意义,耗散了传统文化的核心审美价值。
一、尴尬的审美题材
传统社会中,人们的日常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此同样地循环,平庸单调的生活方式和内容逐渐消磨了人们对生活的敏锐感受,压抑了对栖居环境审美的热情,如韦伯形象描述的那样,日常生活逐渐变成了一个“铁笼”。人们按规约行动,按计划办事,在物质条件不太富有的生存压力之下,生存成为第一要务,情感和灵性受到控制,个人化的欲望没有机会萌生和满足。进人现代传媒社会,当生存基本问题已经解决,人们急于想从机械刻板的传统日常生活的种种压力中解放出来,走向新意的生活,唤醒自己对生存状态的热情,改变自己对生活的感觉。信息技术革命、传媒时代的到来,应合了这种要求。
现代传媒以书籍、杂志、报刊、电影电视、网络、电话、短信等为媒介手段进行信息传输,媒介种类的繁多,媒体传输内容的复杂,行业激烈的竞争,分散的受众个体化品位,制约着传媒产品的生产。从传媒发出信息的那一刻开始,其唯一的也是终极的目标就是吸引大众的眼球,俘获受众对自己的文化产品产生偏爱之心,进而使受众成为自己生产的文化产品的消费者。但受众是具有自由意志和自由行动的精神主体,他们在不同的时空接受各种传媒信息,之后对信息进行自我判断,除了可靠来源的新闻报道,受众似乎并不轻易上传媒宣传的当。传媒文化要改变谨慎的人们旧有的生活习惯,只能从人们欣赏美接受美的人性原发性心理弱点进行突破,从人性弱点的裂缝灌注现代生活新观念。
以法制类节目播出为例,继焦点类、娱乐类节目后,法制类电视节目越来越成为最受欢迎的电视品种之一。第一,危机、纠纷、新奇、冲突事件在媒体整个播出条目中所占比例虽不呈垄断局面,但由于大众喜欢猎奇,关注生活矛盾的解决,期待惩恶扬善的司法正义实现,渴望摆脱不安,以使心里感受到一种安静和放松。因此,大众积极主动关注法治报道,提供了媒体生存的最好机遇。第二,为了在同质化行业竞争中胜出,法制电视栏目必须在素材深度挖掘和播出特色上下功夫。在文字、影像、声音配置上注重美学效果,注重法制案件深度报道的专业水准。第三,媒体是一种社会性公共资源,乃社会“公器”,是在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大背景下的一种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公共性资源。要得到持续不断广泛的法治案件信息,需要获取司法部门的支持,就得考虑政府和司法部门对媒体的态度。媒体在报道法制信息时,虽有迎合司法意图的味道,但为了保证可持续的收视率,考虑到受众的心理期待,仍必须顾及到媒体的社会责任。由于案件信息并非政法机关所专有,行业竞争又太激烈,受众素质良芳不齐,压力之下的媒体为了留住最大多数的受众,时不时对案件进行显失公正平衡的报道,甚至对法治事件进行煽情性的热炒,报道中充斥色情、俗气和血腥味。这使法治报道的诚信度被降低,削减了“重事实”、寻求终极正义的法治文化的核心价值尊严。
从法制类节目播出内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传媒产业化要求传媒运作首先应考虑产业自身的生存,获取最大的利润在传媒运作中成为直接目的。为了争取更多利润,必须争得更大市场和更多顾客,为了留住顾客,传媒必须启动诱惑手段,诱惑受众,让受众喜欢并不断消费传媒生产的产品。传媒通过包装传媒文化产品,培养大众情趣,生产大众欲望,刺激大众消费传媒文化产品,把大众卷人一个又一个新的更加舒适的生活意境中去。人们的一种需要如果得到了满足,就会出现另一种需要。传媒的诱惑不断,大众的欲望不止,大众貌似散沙实则凝聚眷顾在传媒创造的信息交易中出钱消费传媒文化而又心甘情愿。现代传媒诱惑与消费文化合谋,快速有效地改变了人们传统生活的内容。在告别海德格尔“诗意栖居”的凝固美,作别中国田园牧歌的原生态文化生存状态后,要让人们永不厌倦、乐此不疲地生活在快意创意的生活中,引领人们不断走向新意的生活,传媒快速地颠覆着旧的生活方式和含义,拆卸了曾经引导人们日常生活方式的传统文化审美语境的美学意蕴,改变了传统文化描述的生活图像。 论文发表网
二、“替感觉”与皮格马力翁审美期待的对抗
个人生命经历中活生生的内心“感受”,不同于现代传媒的受众那种休闲化狂欢化的心理体验。媒体表达出的各种心理状态和情感,欣赏者也能够体会到,但那只是兴趣性趋向的认同,是认同性的情感交流而已,因为冷冰冰的媒介的隔离,受众赏美和传媒文化之美如水火不相容,受众消费传媒产品的美时,内心往往是挑剔、对抗的。荣格认为“精神活动本身都是无意识的;那些有意识的过程只不过是整个精神生活的片断和局部。用通俗的话讲,整个精神生活就像是一座海岛,意识只是露出在水面上的一小部分,无意识则是隐藏在水下,成为意识基础并决定其方向的绝大部分。死匆按照弗洛伊德最初的理解,无意识主要来自个人早期生活特别是幼年生活中那些受压抑并被遗忘的心理内容。当从纷繁复杂的传媒诱惑体验到的混乱观念刺激了受众的好奇心时,就能唤醒欣赏者的无意识。因为活生生的生命感受是真实清晰的,是刻骨铭心的基本记忆,是欣赏传媒之美的感受无法替代的。所以,一旦认同传媒的观念,受众就开始了对传媒创造的新生活图像的复制,追逐传媒描述的新生活仪式,去体验传媒设计的新意境:他们要在传媒图像的模仿中明晰传媒的观念,确定这种新观念的生命真“感受”。
传媒诱惑的艺术可以说是奇妙的,它通过影像、声音、蒙太奇等手段描摹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的事物,逼真反映出人们心中观念性的存在。如果说古希腊神话中的皮格马利翁故事是深沉爱情的感动和回报,那么,按照李普曼的说法,后现代的人们生活在传媒制造的“虚拟环境”中,传媒催生了现代人的“替感觉”病症。传媒取悦人们的感觉器官,传媒代替人们耳闻目睹社会现象,代替人们感受生活,代替人们思考问题,传媒在发出信息之时就已经带有意义和立场,在人们可能还未真正了解事实真相的时候,传媒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抛出、销售自己的观点,传媒代替了人们的感觉感受,传媒创造的“虚拟环境”给人们装上了感觉的假肢。传媒有长期固定的从业人员,比分散的良芬不齐的受众在控制社会新闻和舆论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现代社会人们不得不依赖于传媒提供的信息而生存。传媒改进旧的有弊端的生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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